-
时间:
2023/02/17
-
来源:
多彩贵州网
多彩贵州网讯 (通讯员 王凤霞) 2017年以来,遵义市红花岗区全面推进河长制从“有名有责”向“有能有效”转变,为进一步提升水环境、打造水景观、谱写水文章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健全组织体系 完善工作机制
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,红花岗区推行区、镇、村三级河长体系,以全面建立“双总河长+河长”“河长办+镇街+责任单位”“水利专家+环保专家”为基础架构,设立区级河长(含总河长)13名、镇级总河长24名、村级河长57名、河长制责任单位12家、水利专家12名、环保专家12名,实现全区22条河流、16座水库“包保责任制”全覆盖。2022年完成区级河长办的“提档升级”,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兼任区河长办主任,区政府办对口副主任担任第一副主任,区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,区水务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。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立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,红花岗区建立健全了“河长+检察长+河道警长”工作体系,明确河道警长25名。对域内所有河流进行网格化管理,建立跨区域河流协调保护机制,落实区镇村三级跨界河道协同管护。
六年来,95名区镇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2.9万人次,组织召开区级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30余次,交办、整改河道涉水问题600余件。
河长制推进,助推红花岗区水生态持续改善
坚持问题导向 狠抓整改落实
六年来,红花岗区注重发挥河长制的统筹统领作用,以“表象在水里,根子在岸上”为指引,坚持问题导向,统筹河长制“六大”任务,精准“排雷除患”。各镇街、责任单位通过“贵州河长”巡河助手APP打卡巡河,将巡河问题台账反馈区河长办统一交办相关责任单位。区河长办按照“一河一单”形式,针对上级反馈、本级督查发现、镇街和责任单位上报、群众投诉等涉河涉水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,督促跟踪问题整改落实,做到心中有数,整改有力。近年来,红花岗区排查整治河湖“四乱”问题104个,其他涉河涉水问题500余个。
为全力推进涉水生态问题整改,红花岗区建立区级督查体系。“查、认、改、罚”闭环管理。区河长办与区生态环境分局、区委督查局、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,形成“河长+环保”“河长+督查”“河长+检察”模式,不定期开展现场“回头看”,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,追究相关责任,并纳入区级河长制年度目标考核。
为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,近六年来红花岗区累计投入30余亿元,通过湘江干支流水环境治理、虾子河黑臭水体整治、河湖“四乱”专项排查整治、长江十年禁渔、河道日常巡查保洁等系列措施,辖区河库面貌焕然一新。
水环境治理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
强化宣传引导 助推共享共治
为增进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了解,增强公众参与、支持和监督河库管理意识,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,红花岗区多措并举,强化宣传引导,助力营造人人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。
六年来,红花岗区充分利用“世界水日”“中国水周”“6.18贵州生态日”“三级两长护河大巡河”等主题活动,强化河长制宣传。“民间义务监督员”队伍不断充实,目前达到70余人。开展河长制“进校园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农村”宣传300余次,发放河长制相关资料1.7万份。辖区57个涉河村居均将河长制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,约束不文明行为。
近年来,红花岗区12345政务服务平台、河长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环保涉水问题300余起,接收处理率、回访满意度均为100%。
用好河长制,建设生态宜居城市
下一步,红花岗区将继续统筹全区河长制工作部门用心答全、答实、答准“河长制”这道民生题,推进全区河长制高质量发展,提升城市品味,构建“河畅水清、人水和谐、水城共生”的生态宜居红花岗。
一审:何丽丹
二审:郭红宇
三审:肖露














